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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工作“法治维安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滕州市烈士陵园 点击数:2767 发布日期:2017/3/24

滕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滕安发201711


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工作“法治维安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推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现将《全市消防工作“法治维安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20


全市消防工作“法治维安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按照枣庄市安委会《关于开展消防工作“法治维安年”活动的通知》(枣安发[2017]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消防工作“法治维安年”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落实消防法律法规为抓手,以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健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夯实基层消防工作,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立体化、智能化的社会火灾防控体系,大力提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消防履责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危害,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

(一)坚持依法决策

1.加强消防安全委员会运作。进一步深化《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作用,完善落实召开会议、督导检查等工作制度,把消防安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出台消防工作重大决策的必要程序。推动各行业部门完善并落实行业消防管理标准,大力宣贯《枣庄市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促进形成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格局。完善火灾预警发布机制,及时向社会预警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2.科学编修消防规划。将风险评估、消防规划作为制定消防工作重大决策的重要依据,确保决策科学、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落实消防安全形势定期分析研判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找准辖区消防安全风险情况以及问题短板,政府组织研究评估结果并督促落实运用。年内各镇政府全部完成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根据“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消防专项规划督查,推动规划落实。将消防工作情况纳入地方目标责任考核、日常检查、政务督查内容,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步编制修订消防专项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年内,全部建制镇编制消防专项规划。

3.强化消防基础保障。落实《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财防[2016]336号),进一步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年内,全市消防经费、政府专职消防员经费、高危补助经费全部达到保障标准,并得到有效提升。年内,城南园区消防站将开工建设,大同路消防站确保投入使用,全市新建市政消火栓20个,完好率达到98%以上。积极稳妥推进小型消防站建设,进一步整合社会应急救援资源,完善应急联动响应、联席联勤制度,构建“政府领导、消防主战、单位联动、社会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格局。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经费以市为单位统筹管理,年内发展政府专职消防员30名。继续开展乡镇消防队伍建设达标活动,已建成的乡镇专职消防队完成升级改造并全部达标。贯彻落实公安部等13部门《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化工、交通等行业为重点,依法推动火灾危险性大的企业组建专职消防队。大力发展志愿消防队伍,常住人口超千人的村全部建立规模适中的志愿消防队。

(二)坚持依法监管

4.严格消防专业监管。严格依法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验收(备案)及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消防行政审批。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用足用够强制执行、临时查封、行政拘留等手段,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发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促进提高服务质量。继续推广“山东省消防维保监督系统”“山东省消防设施检测系统”“灭火器维修监管系统”应用,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的信息化实时监控。

5.严格行业消防监管。健全“专家查隐患、消防列清单、政府抓督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机制。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各行业部门完善并落实行业消防管理标准,开展专项治理、示范建设和抽查验收。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市住宅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年内,学校、幼儿园、民政服务机构、文物单位、医院、疗养院、公共娱乐场所、博物馆、文化馆等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标准,8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50%的一般单位达标。强化源头管控,完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承诺制和终身负责制。督促指导大型连锁集团加强和规范所属企业消防安全管理。

6.推动实现科技监管。构建基于大数据、依托“智慧城市”和综治平台的社会化消防安全治理平台。研究出台政策措施,大力推广应用物联网消防管理服务平台。年内,确保全市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安装应用物联网消防管理服务平台,积极向有条件的一般单位推广。推广应用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年内全市50%以上的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系统。在无固定消防设施的“三合一”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家庭式商铺等小单位、小场所、小作坊,大力推广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全年新增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装置5000个。

(三)坚决依法履责

7.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及时解决本地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督促有关部门提高电气产品的安全标准,加强电工的监管,加强单位电气使用安全管理。及时向市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将消防改造列入老旧小区改造整治计划,解决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欠账,管理难的问题。组织在社区、居民楼院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实现社区消防安全规范管理,年内60%的社区达到消防安全社区验收标准。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曝光制度,年内,完成区域性隐患整治不少于1个,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提请市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和媒体曝光不少于2次。

8.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可操作性,完善消防安全制度的公开与内容培训工作,在落实内部奖惩制度化上迈出实质步伐,增强消防安全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继续推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推广应用“智慧消防安全云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督促石化行业、高层建筑、商(市)场严格落实火灾防控措施,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法定代表人向社会承诺整改。

9.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推动将消防管理融入社会综治管理服务平台,并纳入运行,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APP,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进一步明确网格管理员消防工作职责,推动将网格管理员消防业务能力纳入业务考核、评优评先、职务晋级的基本内容和条件,夯实基层消防工作。推动街道乡镇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能。年内,所有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基本实现规范化管理。

10.推进微型消防站和区域联防组织建设。按照加快政府惠民实事中新建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建设计划,切实把各项任务分解到人头和岗位,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织密做实社区微型消防站“防、消、宣”工作。年内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街道社区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强化培训和演练,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要求。年内,适当组织开展微型消防站业务比赛运动会,提高微型消防站实战能力,丰富应急队伍锻炼形式。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开展互查互检、会议会商、业务交流、培训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年内全市6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

11.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年内组织各行业部门开展“七进”专项督导检查不少于一次。持续深化“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消防进军训、进课程、进教材”和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行动,实现100%的城市社区至少有1名“消防宣传大使”。聘请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知名人士担任市消防宣传大使。组织媒体消防宣传基层行、火灾隐患曝光、消防典型事迹采风等行动。开展政府、部门、火灾隐患单位等相关负责人“面对面”访谈活动。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健全消防宣传社会化保障机制。将消防安全纳入党政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年内组织对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国有企业以及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全部培训一遍;分级分批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培训一遍。推进落实社会消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资格鉴定和持证上岗制度。根据行业标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GA/T1300-2016),推动建立社会消防培训机构。利用有线电视、KTV开机画面和电影放映前5分钟开展提示性宣传。制作消防警示视频短片、微电影,借助户外广告载体传播消防常识。组织开展消防题材电影专题放映活动。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主题系列活动,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消防工作。

(四)坚持依法问责

12.加强消防工作督查与考核结果应用。市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级、逐部门签订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并纳入政务督查、社会综治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年内组织不少于两次的督查,年底组织考评,考核结果作为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和镇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严格兑现奖惩。

13.严肃消防安全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镇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严重影响消防工作,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各单位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加大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案”侦办力度,做到每案必查,倒逼责任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完成时限逐级分解落实,抓好具体落实。各级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主动过问,经常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掌握消防工作各项任务进展情况,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深入开展“法治维安年”活动,共同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队站建设等工作中存在的难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枣庄市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落实,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作,实现有效链接、无缝监管,形成消防工作监管合力。

(三)加强工作创新。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加强技术创新、方法创新、制度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消防工作科学发展。要及时总结上报经验做法,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全市推广。

(四)加强目标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定期组织检查,对年度消防工作计划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导。要制定扣分与加分相结合的考核细则,对不能完成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的予以扣分,对超额、超项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加分,对工作突出的地方、部门、企业予以表彰,对失职、渎职以至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