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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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5年,经当时的滕县县委研究批准,烈士陵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5人,隶属市民政局领导,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工作人员3人。在陵园整体搬迁扩建后,市政府高度重视新陵园的人才队伍建设,将编制人数调整至20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下设办公室、财务室、宣教室、物业管理办公室。

     2019年3月根据事业单位改革,滕州市烈士陵园由滕州市民政局管理转属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

     2021年5月根据中共滕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的《中共滕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滕州市离休退休干部修养所等3个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滕编发(2021)57号文确定滕州市烈士陵园为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3人,设主任1人。下设综合科、设施维护科、宣教科、安全保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