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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滕州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市直机关全体党员中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滕州市烈士陵园 点击数:3940 发布日期:2016/6/2

印发《关于在市直机关全体党员中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机关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两级市委部署要求,现将《关于在市直机关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具体安排。党的关系隶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国有企业,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国有企业全体党员中开展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好学习教育。市直各部门单位开展学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告市委组织部、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关于在市直机关全体党员中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滕办发〔20162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为推动“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市直机关全体党员中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把握目标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两级市委的部署要求,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实施方案》中的总体要求,紧密联系市直机关职责定位、改革发展实际和党组织党员队伍状况,用好日常教育途径和方式,积极探索有效措施和办法,推动党员教育经常化、组织生活正常化、作用发挥常态化。

市直机关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带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两级市委提出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方法措施,坚持学在先、做在前,做到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抓得更实、成效更好,努力在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走在前列、作出表率。

针对市直机关全体党员和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分别提出学习教育的目标、内容、要求、措施,把“学”与“做”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好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在做合格党员、建过硬支部的实际行动上,落实到推动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中。

二、解决突出问题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委、两级市委要求,立足自身实际,认真调研梳理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队伍、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把查找和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

1、全体党员。要在着力解决中央和省委、两级市委明确的“五个方面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机关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和解决以下突出问题:政治理论学习不主动不深入,以业务学习代替政治学习;政治敏感性不强,对社会上的不良言论听之任之,对上级决策乱发议论;党员意识弱化,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不严格按党规党纪约束自己,发挥作用不到位;缺少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想问题、办事情习惯于从部门和个人利益出发,不能站在基层和群众的立场考虑问题,不能围绕中心和大局去思考和推进工作;工作作风不扎实,责任意识不强,业务不精、能力不足,拈轻怕重、办事拖沓等。

2、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解决中央和省委、两级市委明确的五个方面问题,还要有针对性地解决以下突出问题: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掌握不深不透;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不强,不能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考虑问题,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搞变通;管党治党意识淡薄,重业务轻党建,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经常;权力观存在偏差,对个人名利得失和进退流转看得较重,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上用心用力不够;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存在惯性思维、路径依赖,求稳怕乱、得过且过,为了不出事、宁肯不干事;自我要求不严,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不注重言传身教,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要求管理不严等。

3、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着力查找和解决以下突出问题: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职责分工不明确,落实措施不具体,存在机关党建“灯下黑”现象;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强,游离中心、脱离群众;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不能有机结合,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建工作是“软任务”,抓业务劲头十足,党建业务“两张皮”;党组织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党的组织生活不严格,“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落实不到位,党内生活缺乏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严格,缺乏有针对性的手段和措施,党内监督流于形式;党建工作基础保障薄弱,党务工作力量配备不强,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力度不够等。

三、明确主要内容

1、学党章党规。市直机关全体党员要深入学习《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内容,同时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市直机关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真正把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领会深、领会透,着力提高做好机关领导工作所必须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制度,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意识,熟练掌握机关党的建设和履职尽责的规定要求。

2、学系列讲话。市直机关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认真领会掌握好《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具体内容,自觉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市直机关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着重把握和落实好以下内容:(1)机关党的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建设。(2)机关党建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3)机关党建的核心任务是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4)机关党建工作要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为目标,以加强机关党员干部党性锻炼、改进机关作风为重点,以《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5)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是机关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要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工作成效。要把学习系列讲话与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同学习党的历史结合起来,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

3、做合格党员。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四讲四有”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种意识”,作贡献、当先锋。市直机关全体党员要在落实《实施方案》五个方面要求的基础上,做到“五有”:一是有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有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知大局、明大势,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三是有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关键时刻站得出、顶得上;四是有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把业务当学问来研究,把工作当事业来追求,做到“安专迷”;五是有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心存敬畏、守住底线,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四、落实工作措施

1、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各部门单位要根据中央和省委、两级市委要求,对专题学习讨论作出具体安排,明确学习内容、讨论主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时间、人员、措施“三到位”。要指导党支部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具体学习讨论计划,组织党员认真开展自学和集中学习。开展集中学习讨论,可利用每月“党员活动日”、主题党日等进行。集中学习,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每月至少开展2次;专题讨论,党支部每季度召开1次全体党员会议,每次围绕1个专题进行。要充分运用共产党员网、微信易信、齐鲁先锋、滕州党建网、滕州机关党建网等平台,拓宽党员学习教育渠道。

2、创新方式讲好党课。讲党课一般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讲好党课,组织党员开展现场教学。鼓励指导普通党员讲好微党课,强化互动交流。要注意把握党员特别是青年党员的思想脉搏,坚持党性原则,回应党员关切,做到党性育人,防止随意化、平淡化。“七一”前后,各部门单位要结合纪念建党95周年,集中安排一次党课。

3、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方案要提前上报。上级党组织要派员参加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在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对照查摆、撰写简要发言提纲。组织生活会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可根据需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参加。会后要认真抓好整改。党小组可参照党支部做法,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后,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自评互评情况向党支部全体党员通报。民主评议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参加,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党支部可邀请服务对象代表参加。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对每名党员提出评价意见、确定评议等次,报上级党委备案后,与本人见面。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扬;对不合格党员,要建立台账,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地给予组织处置。结合民主评议,党支部成员要与每名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立足岗位作贡献。要把开展学习教育融入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教育引导市直机关党员围绕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城市建设、生态建设、民营经济发展、脱贫攻坚、加强社会治理等重点任务中当先锋、作表率。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明确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要求,搭建党员发挥作用的载体和平台。在机关事业单位,深入落实“四个直通”工作法,以“党员三省”教育为载体,深入开展“抓两学、转作风、强服务、提质效”主题实践活动,举办市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竞赛,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在市直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和窗口单位,广泛开展争创“十佳服务窗口、十佳服务明星”活动,引导窗口单位和党员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扩大服务范围,打造“岗位就是责任、党员就是旗帜”党建品牌。

6、建设过硬支部。要以开展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落实好《关于在全市机关深入开展服务型机关党组织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室字〔2015〕8号)要求,深入推进服务型机关党组织建设,强化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促使每个党支部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要压实党支部从严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责任,使党员教育管理真正严起来、实起来。要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加强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对责任心缺失、能力不强、不胜任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及时作出调整。要按照《枣庄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枣机党工〔2016〕13号)要求,认真开展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打造一批贴近实际、主题突出、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机关党建品牌,争创“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个好的先进党组织。

7、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表率。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按照《实施方案》中的要求,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民主评议,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走在前面、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要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中心组等形式开展集中研讨。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要以“两学一做”为主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深入查找、认真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

五、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部门单位要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抓手,作为抓班子、带队伍、推动业务工作的重要契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时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备案。有系统行业指导职能的部门单位,要突出系统行业特点,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市直机关党委(党组)书记是学习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把各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分管单位的学习教育。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将根据《2016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滕组通字〔20169号)精神,对各部门单位开展学习教育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2016年度市直机关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首要内容。

2、强化组织保障。要把开展学习教育与加强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对作用发挥不好的基层党组织,建立工作台账,健全工作制度,实行动态转化提升。要扎实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摸清流动党员情况,使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既要体现从严要求,又要考虑实际情况,在以离退休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组织开展好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可采取上门送学等形式组织他们参加学习教育,行动不便的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就近就便参加学习教育。要对市直部门单位党务干部进行示范培训,对基层党组织书记普遍进行培训,帮助他们明确工作要求,掌握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

3、加强督促指导。市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进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对市直部门单位开展学习教育的领导指导,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指导,及时调度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在学习讨论、讲党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关键节点派员参加部分基层党支部的学习教育。各部门单位要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搞好上下衔接,确保任务落实。要落实好《滕州市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办法》(室字〔201526号)有关规定,采取定期调度、专项调研、随机抽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随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的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及时约谈,责令限期整改;问题突出的要追责问责。

4、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通过滕州电视台、滕州日报、滕州政务网、滕州党建网、滕州机关党建网、工作简报等,加大对市直机关开展学习教育的宣传力度,加强正面引导,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各部门单位要注重培树一批信念坚定、担当作为、敬业奉献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局域网、微平台和内部刊物等,组织党员自主学习、互动交流,为开展学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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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滕州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6年5月14印发